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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完成学业CSC留学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延期资助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鉴于当前全球疫情形势,经教育部同意,现将已完成学业的CSC留学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延期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目前在外且应回国日期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9 月 30 日之间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 如已完成学业,但因航班或所在国防疫政策限制原因暂无法回国的,可通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出延期回国申请,经驻外使领馆审核通过后,留学期限最长可延至 9 月 30 日,在外延期期间按现行标准发放奖学金生活费。

  二、留学人员登录 https://s.csc.edu.cn,选择“申请变更”,变更类型选择“延长留学期限(申请疫情资助)”,按系统提示申报。如获批准,最后一个月奖学金将在留学人员回国后

  进行结算。

  三、以下情况不在本次延期资助范围内:

  1.已回国的留学人员;

  2.因其他原因申请延期回国的留学人员;

  3.本通知发布前,已申请延期并获批准至 9 月 30 日后回国的留学人员;

  4.根据资助方式,由外方全额资助的项目;

  5.曾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成功预订回国机票后因个人原因退票的,或曾被安排回国航班但自行放弃购票资格的留学人员。

  四、为及时了解您的在外情况并提供后续必要服务,请所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回国后 5 天内,通过信息平台办理回国报到登记(http://apply.csc.edu.cn)并申请结算奖学金(https://s.csc.edu.cn)。

  五、为确保特殊时期精准施策、有效服务,请广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与配合,并请务必如实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如有不实申报或故意隐瞒等行为,相关人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海外疫情形势仍十分严峻,请各位留学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祝大家健康、平安!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