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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爱尔兰启动实施

来源: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2018年和2019年,爱尔兰分别有3名和6名优秀自费留学人员获奖。2020年11月15日爱尔兰馆区开始接受本年度项目申请。

  现就爱尔兰馆区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奖励规

  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在爱尔兰等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34个国家、47个馆区实施,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为正在爱尔兰馆区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及奖金。奖励金额标准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四、实施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五、具体程

  由于疫情,申请人不再需要向中国驻爱尔兰大使馆教育组(以下简称教育组)邮寄书面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需向教育组电子邮箱提交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下面两个步骤均按要求完成后,方可视为申报成功。

  1. 网上申请

  请爱尔兰馆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北京时间11月15日至12月29日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材料后可随时登录系统,在首页了解申报所处状态。申请人提交后、教育组接收前,申请人可提回或修改申请表及电子材料;教育组接收后,申请人将不能提回或修改。

  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9日23时59分。

  2. 电子邮件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成后,需通过电子邮件向教育组发送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为:使用“打印申请表”功能生成并下载PDF格式的申请表,将此PDF文件打印并亲笔签名,然后按顺序与其它材料合并扫描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留学高校(中文名)+一级学科专业(中文),如“张三+都柏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邮件主题与文件名保持一致。申请人电子邮件发送后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得到教育组回复,可能未被正常接收,请尝试重新发送或联系教育组电话或电子邮件反映。

  教育组的项目材料接收邮箱为:eireducation@yahoo.com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2)及《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附件3)。

  电子邮件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0日23时59分。
  
  六、联系信息

  1. 驻爱使馆教育组

  电话:01 2690041,电子邮件:eireducation@yahoo.com

  2. 留学基金委法律与综合事务部(负责项目评审)

  电话:010-66093971,电子邮件:zfs@csc.edu.cn

  3. 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6093306,电子邮件:yzj_support@csc.edu.cn

  附件:

  1. 《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01

  2. 《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3. 《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02

  
中国驻爱尔兰大使馆

  2020年11月15日